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5年第二批)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拥有金华校区(校本部)、杭州萧山校区、杭州西湖校区、兰溪校区等4个校区,26个学院(含独立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是全国文明校园、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综合实力连续十五年在国内外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位居全国百强、全国师范院校十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7个岗位共4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除注明定岗杭州校区外,其他岗位均定岗校本部(金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 资格初审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 应聘资格的取得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5年6月27日当天11:00前(笔试前一天),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所报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来校本部(金华)进行现场确认。幼儿教师岗位现场确认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入总成绩。遇有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面试成绩高者。
1. 笔试
除幼儿园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2. 心理测试
辅导员岗位心理测试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运用标准测量表测试,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评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入围面试。
3. 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符合条件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4. 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6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咨询方式:
人事处:0579-82282206(王老师)
学校本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2025年6月18日
日期:2025/6/20 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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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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