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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办学需要,北京第三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16名。入职后符合《北京第三实验学校教职工公寓分配管理制度》人员可享受公寓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北京市关于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各项要求。
在2024年1月1日至此次报名截止时,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及落户的各项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17:0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dssyhrzhaopin@163.com)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逾期无效。
提交材料说明:下述材料需提交PDF文件,按“顺序+姓名+材料名称”命名(例如:1.张三-简历;2.张三-就业推荐表);
A.应届毕业生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B.留学生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国内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C.社会人员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在本次招聘提供的岗位中,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报考人员切勿选报多个岗位。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特级教师和省骨干教师无此环节)
笔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80分。
(五)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非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
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递补
若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请及时关注北京第三实验学校公众号。
五、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17812136701,李老师。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
 2025年8月19日


日期:2025/8/21 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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