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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到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各单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劳务派遣招聘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对象和范围。
符合《计划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或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
(三)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
(2)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二、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人才服务”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栏挂网公示。
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人才服务”栏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8月25日上午9:00至8月29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下午1:00。
网上缴费: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下午3:00。
准考证打印:2025年9月3日至9月5日。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信息。
(三)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3: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的考生,请于2025年9月3日至9月5日登录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水平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加分。
报考岗位要求中凡有“优先”的即涉及加分: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每满一年加1分;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每满一年加1分;《一览表》中涉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的岗位,报考人员具有A证的加4分、C证加2分。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乐山高新区管委会116室(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提交以下材料:
1.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卫健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的原则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人才服务”栏通知。
五、考察及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经考察合格者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试用期
(一)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与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用工单位、考试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和招聘工作纪律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其他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人才服务”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3469028
监督电话:0833—2596003

2025年8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676.html


日期:2025/8/25 8: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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