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9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8个岗位共9人,具体岗位情况及要求见附件1《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表》条件人员。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员或参加我市教师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已进入拟聘范围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
2.提交应聘资料: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资料,按资料(1)至(9)顺序扫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包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dgskfsyxx@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资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贴相片”处附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公开招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报考要求:
(1)报考材料须真实有效。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最后一日。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教学岗位(岗位代码001、002、003、004、005)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少于1:10(含1:10)的岗位,直接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考试;超过1:10的岗位,采用综合素质评估+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根据综合素质评估分数高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综合素质评估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试讲人员。
(2)辅助岗位(岗位代码006、007、008)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少于1:10(含1:10)的岗位,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超过1:10的岗位,采用纸笔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综合素质评估、试讲、结构化面试均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素质评估、笔试成绩占40%,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无综合素质评估、笔试的岗位,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需进一步加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并根据新入职员工背景审查需要增加检查项目。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769-26620101
文章来源:http://www.gddgdpf.org.cn/dgdpf/tzgg/202509/2219030bd8884ec38d0aa56006be44ce.shtml
日期:2025/9/4 9: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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