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10/30 9:00:48 被浏览:1723次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科医院,前身是我国现代儿科学奠基人诸福棠院士于1942年创办的北平私立儿童医院。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儿科学,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2个国家级平台,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级研究平台以及16个市级医疗中心。医院设有疑难罕见病例会诊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儿科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学科发展国际视野,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和学术水平;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202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须符合博管会出站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招聘网站(http://bch.zhiye.com),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面试考察
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医院面试考察,考察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考察成绩排名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医院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10-5961661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2024年10月29日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儿科学,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2个国家级平台,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级研究平台以及16个市级医疗中心。医院设有疑难罕见病例会诊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儿科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学科发展国际视野,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和学术水平;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202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须符合博管会出站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招聘网站(http://bch.zhiye.com),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面试考察
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医院面试考察,考察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考察成绩排名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医院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10-5961661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2024年10月29日
时间:2024/10/30 9:00:48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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